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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服务促进法》(建议稿)研讨会

时间:2021-08-06 10:28:46    来源:    作者:
       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服务促进法》(建议稿)研讨会在威海举行。本次会议由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承办。来自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北京市法学会、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威海市委政法委、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山东丰鑫律师事务所等科研院所、政法机构、律师事务所的3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
 
        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会长方宏建、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肖金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广辉教授、威海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孙长友主任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开幕式上,方宏建会长通过介绍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的定位与成立的历史,进一步分析了本次研讨会举办的重要性,并对建议稿的完善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是养老服务的范围需包括适老化改造问题即对老年人权益的硬件保障,第二是适老化改造整体立法原则,满足老年人需求;第三是建议稿需要体现医养结合与居家养老的问题。肖金明院长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阐述了举办本次研讨会的目的与意义,并表达了希望与会专家对建议稿积极提出建议的期望。王广辉教授提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是基本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党和政府的重要战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矛盾,政府作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要建立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对于建议稿,提出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要符合科学立法的要求。威海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孙长友主任介绍了威海市人口老龄化情况,提出养老服务要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实行医养结合,孙主任还介绍了威海市的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表达了对与会专家提出改进建议的期望。
       聘任仪式上,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慧宣读了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学术委员会成员与特聘研究员聘任名单,姜爱丽教授为到场嘉宾颁发聘任证书。聘任仪式后,与会代表进行了合影留念。
       本次会议以“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服务促进法》(建议稿)”为主题,设有主旨报告及立法总则、养老服务配置与统筹、养老服务监管与责任、居家养老服务等分模块研讨。辽宁大学中国老龄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任际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王广辉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冯威执行所长、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许玉镇教授、北京市老龄法律研究会陈洪忠会长、中国农业大学刘建副教授、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李海峰主任、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尹广甜律师等16人作为报告人分别围绕建议稿发言,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刘康磊副院长、山东建筑大学董蕾红副教授、济南大学李蕊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杨永伟副教授等四位学者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进行点评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与会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服务促进法》(建议稿)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闭幕式上,王丽萍教授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王教授从四个角度,对会议所探讨的有关社区养老支持、养老服务责任的分担、养老服务的配置与监管、居家养老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总结,同时表达对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吸纳更多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参与其中,以及将来继续出台养老服务相关法律的期许。姜爱丽教授首先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感谢,认为本次研讨会使得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课题视野得到开拓,研究中心的人才力量通过聘任得到了巨大的飞跃。姜教授还提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客观形势下,我国有关老年法学的研究仍然较为薄弱,本次会议在此背景下召开,研究中心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展开对养老服务的深入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服务促进法》(建议稿)研讨会是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山东大学建校120周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建院25周年的系列学术活动之一。此次研讨会现场讨论热烈、思想交锋碰撞,学术成果丰硕,为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立法步伐,提高养老服务立法质量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与保障。